安徽省 感恩
從小,父母就教育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再加上親眼看到身邊很多人都被騙過,有的甚至被騙得傾家蕩產,我更加覺得這一句話還是很適用在當下這個社會的。不知不覺中,我為人處世、與人相處都開始憑著這一生存法則,從不輕易相信任何一個人。我覺得人心難測,對誰都得留個心眼,不能跟人掏實底,要不然容易吃虧上當,只要自己沒有害人之心就可以了,這樣既能保護自己,也能在人群中博得別人的好評。
接受神的末世作工後,我依然按著這一生存法則行事為人。當看到神要求人單純敞開做誠實人時,我只是敞開一些不涉及自己切身利益的小事,對於自己認為嚴重一些的敗壞,我都儘可能地迴避不談,唯恐敞開後弟兄姊妹會因此貶低、小瞧我。當帶領在聚會中針對我作工作應付糊弄的情形修理對付我時,我心裡就滿了抵觸和猜疑,心想:「帶領怎麼總是當著弟兄姊妹的面解剖我的情形,對付我呢?這不是明擺著不給我面子讓我難堪嗎?可能是帶領看我不順眼,所以才總挑我的毛病。」當看到別人被提拔而自己始終沒有被提拔時,我心裡更是痛苦難熬,就會猜疑不提拔我是因我沒有培養價值,因此心裡滿了誤解、埋怨,覺得自己沒有什麼發展前途,再追求也白搭。因著我臨到事總是心存防備、猜疑,不能單純敞開尋求真理解決,導致我對神的誤解越來越深,與神的關係越來越疏遠,隨之我的情形也越來越不正常,禱告神沒話說,看神的話心不能安靜在神面前,盡本分也沒負擔了,以至於最後失去聖靈作工落在了黑暗中,對本分中出現的問題絲毫看不透,也不知該如何解決,工作果效更是一落千丈。
就在我痛苦、彷徨無路可走時,我看到神的話說:「你是一個很詭詐的人,那你就對每件事、每個人都有防備之心與猜測之意,所以你對我的信也是建立在猜疑的基礎上的,這樣的信是我永遠都不能承認的。既然沒有真實的信,那就更談不上更真的愛了。你對神尚且還能懷疑,還能隨意猜測,那你無疑就是最詭詐的人了。」(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到底怎樣認識地上的神》)揣摩著神的話,我不禁想起自己平時的流露,心裡不由得一驚:我所表現的不就是和神的話說的「對每件事、每個人都有防備之心與猜測之意」一樣嗎?那我不就是神眼中的詭詐人嗎?此時「詭詐人」三個字猶如針一樣扎在我的心上,使我痛苦難當。我一直認為,只要自己本著「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的原則與人相處就是人群中的好人,因此多年來,我對待人、對待事都是憑著這一法則。但萬萬沒有想到,這樣實行的後果竟然使我成了一個地地道道的詭詐人,這也就意味著我所持守的「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一法則是不符合真理的,是與神的話相對立的。看到自己持守多年的做人的原則頃刻間被神的話否定、推翻了,我心裡感到很不是滋味,但事實擺在眼前我又不得不承認。
於是,我靜下心來揣摩尋求,重新審視這一法則。在神的開啟下,我漸漸地對它有了一些認識與分辨:「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句話從表面上看好像挺有道理,挺合乎人的是非觀念,並沒有什麼錯誤之處,因為它只是讓我們防備人,並沒有讓我們存著歹心去害人,而且這樣實行既能保護自己免受他人坑害,又是在學做「好人」,但若仔細解剖就會發現,這正是撒但敗壞人的一種極其陰險狡猾的手段。這話無形中是在告訴我們對誰都不能相信,任何人都有可能害自己,對任何人都要留一手,這樣一來,人與人之間你防備我,我猜疑你,誰也不相信誰,甚至互相算計、敵視,以致人類變得越來越敗壞,越來越虛偽、狡猾、詭詐。而且更嚴重的是,受這一撒但生存法則的支配,當人面對可愛而善良的神時,也會猜測神、防備神,認為神也會像人一樣詭詐、惡毒,神所作的也會對自己不利。因此,無論神怎麼愛人,怎麼為人著想,人都不會輕易接受神、相信神,更不能理解神的良苦用心,相反都是用猜疑、詭詐的心來看待神所作的一切,對神滿了誤解、埋怨、悖逆與抵擋,這也就達到了撒但利用這一法則來敗壞人、毒害人,讓人遠離神、背叛神的目的。可我沒有一點分辨,絲毫沒有看透撒但的這一險惡用心,錯把它的鬼話當作做人的原則來遵行、持守,以致變得越來越詭詐:就像自己臨到審判刑罰、修理對付時,神的心意是藉著各種實際環境讓我反省認識自己,尋求真理達到敗壞性情得著潔淨變化,可我卻不從神領受,也不從正面進入,還懷疑是弟兄姊妹跟我過不去,是神不看重我,導致我對神的誤解越來越深而失去聖靈作工落在黑暗中。可見,「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完全是撒但坑害人、敗壞人的謬論邪說,憑它活著只能使人越來越圓滑、詭詐,站在不義之人的角度上來猜疑人,防備人,誤解神,遠離神,最後只能遭神厭憎,失去聖靈作工活在黑暗中,自己痛苦不說,更嚴重的是還會失去蒙拯救的機會。此時,我才看清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根本不是做人該有的原則,而是撒但苦害人、愚弄人的詭計,更是撒但敗壞人,讓人失去正常人性,讓人遠離神、背叛神的邪說謬論,憑它活著只能因抵擋神而被神厭棄、淘汰。
過後,我又看到神的話說:「神有信實的實質,所以他說話向來都是可信賴的,他作事更是讓人無可挑剔、無可疑義的,所以他喜歡對他絕對誠實的人。所謂誠實就是能把心交給神,凡事都不對他作假,凡事都向他敞開,不隱瞞事實,不做欺上瞞下的人,不做僅僅是討好神的事。總之,誠實就是做事、說話不摻水分,不欺騙神,不欺騙人。……若你有很多隱私難以啟齒,若你很不願意將自己的祕密也就是自己的難處與人敞開來尋求光明之道,那我說你是一個很難蒙拯救的人,而且你是一個在黑暗中難以露出頭腳的人。若你很喜歡尋求真理之道,那你是一個在光明中常活著的人。若你很願意做一個神家中的效力者,默默無聞,勤勤懇懇,沒有索取,只有貢獻,那我說你是一個忠心的聖徒,因為你不求報酬,只做誠實的人。若你肯坦白,若你肯全部花費你的全人,若你能為神犧牲性命而站住見證,若你是一個誠實得只知道滿足神不知道為自己著想或索取什麼的人,那我說這些人就是在光明中得到滋潤的人,是在國度中永存的人。」(摘自《話在肉身顯現·告誡三則》)從神的話中我明白了,神的實質是信實的,所以神喜歡誠實人,祝福誠實人,只有誠實人才是做人的標準,只有誠實人才合神心意,才能蒙神拯救被神得著。同時我也明白了做誠實人的實行原則:誠實人說話單純敞開,沒有謊言,一是一,二是二;誠實人做事沒有欺騙,沒有應付糊弄,不欺騙神,不欺騙人;誠實人心裡沒有彎曲詭詐,說話行事沒有不對的存心與動機,不為維護個人利益、滿足自己的肉體而說而做,只為做一個真正的人;誠實人心懷坦蕩,心靈誠實,能把心交給神,把命獻給神,不為自己索取、要求什麼,只求能滿足神。具備這些才是誠實人,才是活在光明中的人。
明白了做誠實人的原則以後,在現實生活中我就開始操練實行。與人相處時,我有意識地以誠待人,心裡不存詭詐,不猜疑人,不防備人,當我這樣實行時,與弟兄姊妹的關係越來越正常,心裡感到特別自由釋放,覺得這樣活著真輕鬆。在配搭盡本分中,當我流露敗壞時,我主動找姊妹敞開交通認識自己,同時姊妹也敞開認識自己的缺少,我們之間不但沒有產生成見而且配搭更和諧了;聚會中,當我結合神的話語敞開交通自己的敗壞時,弟兄姊妹並沒有像我想像的因著我流露的敗壞而貶低、看不起我,反而都交通各自的經歷認識幫助我,使我看到了神對人的愛與拯救;在盡本分中,當我不再為自己的名譽地位考慮,而是存著滿足神的心時,聖靈就在我身上作工,開啟引導我,使我在盡本分中逐步明白了神的心意,盡本分也達到了好的果效;在禱告上,我也有意識地操練跟神說心裡話,與神有真實的靈交。這樣實行的時候,我感到與神的關係越來越近,也體會到神在我身邊所擺設的環境都是我生命的需要,我從心裡感覺神太可愛了,對神的誤解也消除了。藉著實際地操練、實際地經歷,我體會到做誠實人真的能讓人活在光明中,得著神的祝福,做誠實人真是太有意義,太有價值了!
在嘗到做誠實人的甜頭的同時,我更加看清了「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一撒但法則對人的苦害與敗壞。憑撒但的這一法則活著,人只能活在黑暗中,活在敗壞中,活在痛苦中,只有做誠實人才能活在光明中,才能得到滋潤,得著神的稱許。從現在起,我願意重新做人,徹底棄絕「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一撒但法則,將誠實人作為我做人的原則與標準,追求做一個神喜悅的誠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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